以“良心品质”著称的吉野家倒在了2013年3月15日的门口:京华时报记者卧底吉野家数家店面,发现米饭过了要求的废弃时间后会更改时间,员工用汤碗喝水后不清洗就盛上汤端给顾客,店内的碗具、筷子、托盘也未按照要求清洗、消毒……(3月15日 京华时报)
如果是消费者发现吉野家出现这样的问题,最有可能的处理方式就是免单或者给与小额赔偿,然后此事不了了之。但是个例的处理并不能阻止行业潜规则的继续,其他消费者不得不无差别中招——图的是干净清洁,进嘴的却是脏乱差。公众和舆论有充足的理由对吉野家愤怒和索赔,但却像蚍蜉撼大树一样难。
因为在吉野家就餐的消费者是分散的个体,每个人的消费数额算下来并不高。尽管大多数消费者是不折不扣的受害者,但面对强势和庞大的“商业帝国”,无法聚集起来形成压力,散落的只是弱小的个人。而且,在维权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诉求,要自愿联合起来需要付出极大的社会代价,不少人会因此放弃。
面对吉野家食品卫生问题,消费者自认倒霉无助于解决任何问题。虽然每个人的损失并不高,但这种伤害是日常行为,具有普遍性,一日三餐都可能会有脏东西进嘴。此事明显具有“小额多数被害”的特点,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损失累积起来,就会是一个天价。而这正是这一类企业只顾赚钱不顾消费者的秘密。
此外,消费者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如果消费者想打官司,即便最后赢了,赔偿金额甚至不够诉讼费和律师费,还要搭上个人的正常生活。所以,必须革新目前的法律法规,用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则保护每一位消费者的权利,比如针对“小额多数被害”的特点引进在国外行之有效的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制度允许个体代表所有消费者的权利,甚至不用经过其他消费者同意和授权。如果吉野家没有按照既定程序清洗消毒,让消费者使用脏碗脏筷,形成了极大的心理不适,造成了潜在的安全问题,任何一个消费者就可以起诉它,要求赔偿给全体消费者。这个巨额数字会让企业伤筋动骨,甚至因此而破产,以至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