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检测-汽车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装修甲醛污染检测-室内甲醛检测 自来水检测 饮用水检测
各区县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的通知》(环发〔2002〕169号)和我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和复查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4〕227号),经创建单位自主申请,所在街道(镇)、区环保局共同推荐,由我局组织现场考核、上网公示,认为闸北区悠和家园等15个小区符合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基本条件,达到创建管理考核指标的各项要求,决定命名其为2014年度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好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各项环境噪声管理业主规约及制度,巩固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继续保持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