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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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制订的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规定,为了预防和控制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该项目竣工后,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否则不予验收。
上海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检测依据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检测分类:一类建筑: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二类建筑:办公室、商店、娱乐场所、书店、餐厅、公共交通场所等。
检测项目:甲醛、苯、TVOC、氨、氡
检测流程:获取图纸 > 按图制定布点方案 > 现场实施 > 实验室分析并得出结果 > 出具CMA报告
检测要求:
1、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验收之前进行。
2、抽检房间的数量,应不少于房间总数的5%,且不少于3间。
3、检测室内环境中的游离甲醛、苯、TVOC、氨浓度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检测氡浓度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对于已安装通风系统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对外门窗关闭及检测操作期间,通风系统应正常运转。
4、抽检的房间必须具有代表性,应考虑楼层、朝向、迎背风、户型等因素,布点原则是均匀布点。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污染物检测标准:
小缘检测:13816130886.
污染物 | 一类民用建筑 | 二类民用建筑 |
游离甲醛(mg/m³) | ≤0.08 | ≤0.10 |
苯(mg/m³) | ≤0.09 | ≤0.09 |
TVOC(mg/m³) | ≤0.5 | ≤0.6 |
氨(mg/m³) | ≤0.2 | ≤0.2 |
氡(Bq/m³) | ≤200 |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