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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经常灰蒙蒙的,很多时候出门就要戴口罩!现在不一样了,蓝天多了,空气比较清新的!”周末,市民钱老伯带着孙子在环古城河边游玩,欣慰地谈着切身感受的变化。
钱老伯的感受,印证着苏州空气环境质量的变化。2013年之前,苏州每年重污染天数占本年度40%以上,当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59.5%。《2016年度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苏州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7%,比基准年2013年下降34.3%;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6.2%,全市优良天数279天,各地达标率介于68.9%~79.8%之间。今年以来,从每月发布的全省各设区市排名来看,苏州空气质量多居于相对较好的前3个城市。
苏州空气质量的不断改善,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多年对人民群众诉求的积极回应,对推动精准治气的不懈努力,对蓝天白云的长期关注。
推动扬尘治理“绿色议案”助解“灰色难题”
根据市环保部门动态解析显示,在PM2.5本地来源中,施工扬尘占比一般达到15%左右,是继机动车尾气、燃煤排放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
2011年1月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吴念博与38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议案”。大会将该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在闭会后审议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构筑优质高效完善的扬尘污染防治体系,加快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大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刻不容缓,势在必行。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将该议案交市政府组织实施。要求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和投入,加快扬尘污染防治设施的规划建设;健全管理规范,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找准扬尘污染重点突破口,集中实施专项整治;发动全民参与监督,为扬尘防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督办。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若干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办理安全监督登记、建筑工人培训、房屋拆除工程、大风天气、现场管理等方面,对工地防尘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定,各相关部门在加强工地管理、规范渣土运输、筹建消纳场所、优化保洁绿化等方面扎实作为,实现了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明显改善。
2014年12月,《苏州市工地扬尘污染专项管控方案》公布,管控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等工地。
方案对住建、市容市政、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职责分工。
2016年3月,《苏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以谁污染谁付费为原则,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缴纳,征收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月。对不产生地面扬尘的地下、水下等工程免征扬尘排污费。这个办法,充分发挥了经济杠杆作用,促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控制工作,减少扬尘污染。
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谢怀清说,“蓝天白云是老百姓最能直接感受环境变化的重要窗口,加强扬尘治理以来,明显感到苏州的空气明亮一些了。”
今年8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扬尘治理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建筑工地扬尘,督查组要求,注重精细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要注重提高防治标准和投入,注重全过程监管,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无盲区,对扬尘污染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
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重点督办压减移动污染源
近些年,我市机动车年增量高达20%,“十二五”期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00万辆。同时,市区客运、货运车辆中黄标车占比仍较大。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碳氢化物和一氧化碳排放总量每年近70万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在城市大气污染源中的占比越来越高,与机动车排气污染密切相关的霾、光化学污染等引起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12年1月,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周国忠等108名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要求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将议案转为由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市政府重点办理的重点建议,连续进行跟踪监督。
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全力推动综合防治。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对新登记注册和外地转入苏州的轻型汽油车严格执行国Ⅳ排放标准,杜绝高污染排放车辆进入我市。持续加大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当年市区淘汰报废机动车3.9万辆以上。至2016年底,市级财政发放补助金共计7000余万元,累计淘汰黄标车超22万辆。通过运力招投标、企业等级评定、质量信誉考核等措施,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国Ⅲ以上排放标准公交车当年达到85%。加强油气回收,当年完成全市17座油库、615座加油站、260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开展客运车辆“冒黑烟”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区域限行力度,将黄标车限行区扩大到260平方公里,通过区域限行,推动高污染车辆淘汰。加强机动车排气的路抽检,实施机动车尾气遥测,当年筛选排放不合格车辆345辆。强化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确保机动车年审排气同步检测率达到100%。建成机动车排气监管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对环检机构数据和视频的实时监控。
多措并举,带来了阶段性成果。每天都乘坐公交出行的市民王阿姨说,现在很难再看到“冒黑烟”的汽车了。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要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实行源头控制,进一步抓住防控重点。针对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增长情况,一方面要有效控制增量,和华东地区其他城市联动,防治区域性尾气污染;另一方面要有力淘汰存量,每年设定黄标车淘汰刚性指标。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并建立机动车动态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预警信息,以便各方面做好应对准备。
力推烟花爆竹禁放移风易俗换来清净空气
噪声、空气污染、火灾隐患……近些年,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越来越高。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十多次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组织相关部门赴上海、南京等地学习成功经验,提出建议方案,推动市政府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严控市区烟花爆竹随意燃放。
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违法燃放现象得到有效控制,99%的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再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除夕夜PM2.5指数仅为32,同比下降91%,同时实现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零发生”。
如何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如何提高禁放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水平?制定《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摆上了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进程。
去年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立法调研工作,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条例草案。今年2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4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该条例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政府发布的规定基础上,该条例主要增加了四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在规定明确的市区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市范围内,以推动各县级市都能开展禁放工作;二是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合理确定禁放区域、地点,同时要求依法合理逐步扩大范围;三是明确禁售,明确禁放区域、地点禁止销售的基础上,区分层次对烟花爆竹销售问题作进一步的规定;四是增加政府和部门宣传、社会引导的内容,对婚丧喜庆服务者和酒店、宾馆经营者设定了相应义务,并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劝阻、报告的义务。
该条例还作出特别条款,规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法律责任,该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2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条例的实施,为禁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减少一次燃放,洁净一片空气,增加一份安全”。这已经成为许多市民的自觉意识。
督查“减煤”“减化”
从源头为空气环境减负
在省、市“263”专项行动大力开展的形势下,市人大常委会顺势作为,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针对生态治理的行动的重点和难点,推动解决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
因燃煤产生的PM2.5已成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子,迫切需要减少煤炭消费总量,调整能源结构。因现有化工生产企业项目低端、工艺落后、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突出,化工企业的落后产能已成为全市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隐患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必须深入推动“减煤”和“减化”,降低烟尘排放量,有效减少低空污染,削减有机化学制品中的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保护苏州的空气环境。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抓好“减煤”“减化”这个“263”专项行动的重头工作的督查。
今年6月2日,常委会主要领导率督查组赴张家港市、常熟市“两减”工作现场,实地查看有关企业“减煤”“减化”的情况。并召开汇报会,听取市政府的工作汇报。
在减煤方面,市政府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加强重点行业提标治理,严格执行重污染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全市电力、钢铁、水泥行业已全部达标排放,21台1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已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加快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和关闭淘汰等措施,2016年底累计整治淘汰燃煤小锅炉近4000台,全面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淘汰任务。
在减化方面,率先开展沿江化工行业优化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全市化工企业情况,制定“四个一批”分类整治清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全面排查化工企业在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推动落实整改工作。今年前5个月,全市398家规上企业共计用煤1984.2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0.42%,减少8.31万吨,完成年度削减任务的3.49%;全市已关停淘汰化工企业79家,占年度任务的47.9%,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关停数量列全省第一。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两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根子入手,通过“263”专项行动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减煤”“减化”步伐,彻底根治环境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以超常规的魄力完成“减煤”任务,今年我市“减煤”任务异常严重,要在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整治、热电联产优化整合、非电行业减煤、煤炭消费全过程管理等方面下功夫。要加强统筹协调,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减化”目标,确保完成年度落后化工产能关停任务。
对此,市政府明确,通过开展整治燃煤锅炉专项行动,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关停淘汰、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逐步分阶段、分区域对我市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整治,到2019年底前,全市10-35蒸吨/小时分散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今年,我们公司减煤任务是17.4万吨,在确保完成年度发电任务的情况下,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加快改进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说。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削减大气污染的前体物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突出问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涉及工业企业、机动车、船舶、餐饮油烟、干洗等,覆盖工业、交通、生活等多个领域,是大气环境中臭氧及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突出。
结合“263”专项行动,今年8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赴太仓市和虎丘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专项督查,听取了市政府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今年,市政府部署了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细化19项重点任务,摸排重点整治企业名单,推进8个省级化工区泄漏检测和修复,年度905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已实施477家,占年度任务的51.1%。开展非道路移动源底数摸排,加大高污染、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百日行动,推进汽修、干洗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督查组指出,今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实施的收官之年,确保圆满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迫在眉睫,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推进VOC治理,突出治理重点,强化源头控制,坚持综合施策,进一步完善VOC 监管体系。
市政府表示,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压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以化工园区为重点,系统性、规模化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年内全面完成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行业提标改造,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企业全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业企业全面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市政府明确,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已经制定了严于国家、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通过燃煤总量削减、落后产能淘汰、重点行业提标、有机废气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控制、应急预警提升等一系列举措,到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5年下降2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73.9%以上。
参加督查的市人大代表金惠琴说:“人大全力推动,加上政府认真落实和各方共同努力,我们对苏州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充满信心。”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是一项持久的系统工程,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监督和推动,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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