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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指标 | 来源 | 健康威胁 | 国标限值 | |
一、微生物指标 | 1.细菌总数 | 水中的细菌来自土壤、尘埃、垃圾、人和动物的排泄物等,水体是其生存的天然环境。 | 当人接触被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人和动物粪便所污染的水,就有可能引起肠道传染病甚至暴发流行病,如霍乱、伤寒、细菌性痢疾、传染性肝炎等等病毒性疾病。 | 标准规定细菌总数在饮水中的限值为≤100CFU/mL。 |
2、总大肠菌群 | 因大肠菌群存在人、动物粪便中,所以水中大肠菌群的来源于人、动物粪便对水的污染。
| 大肠菌群是作为粪便污染指标菌,以该菌群的检出情况来表示水有否粪便污染。大肠菌群数的高低,表明了粪便污染的程度,也反映了对人体健康危害性的大小。 | 标准规定总大肠菌群在饮水中的限值为不得检出(CFU/100mL)。 | |
3、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 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是总大肠菌群的一部分。 | 与总大肠菌群类似。
| 标准规定总大肠菌群在饮水中的限值为不得检出(CFU/100mL)。 | |
二、毒理指标 | 1、砷 | 天然水体中的砷来自人类活动、土壤侵蚀、岩石风化及火山作用。水体中的砷,通常以无机状态存在,有三价砷As(Ⅲ)和五价砷As(Ⅴ)两种价态。 | 砷可以通过呼吸、皮肤接触、饮食等途径侵入人体,与蛋白质和酶中的琉基结合,使酶失去活性,抑制体内许多生化过程,引起细胞代谢的严重紊乱。 长期摄入高砷水,易形成慢性砷中毒,造成神经损伤、产生末梢神经炎症;导致肌肉萎缩;头发变脆易于脱落;皮肤色素高度沉着,呈弥漫的灰黑色或深褐色斑点,逐渐融合成大片;手掌脚底皮肤高度角质化:食欲差、消化不良,腹痛、呕吐等。 | 标准规定砷在饮用水中的限值为0.01mg/L。 |
2、镉 | 在未受污染的天然水体中含量较低,主要是来自工业废水。冶金电镀、化工、染料、墨水制造、照相、防治、核技术、肥料、炼油等工业企业为水体镉的主要来源。
| 人的机体中都有微量镉,经口摄入3mg对成人无影响。但水中镉进入人体后,主要蓄积于肾脏,对肾脏造成损害,抑制微生物D的活性。维生素D是人体不可缺少的营养素,缺乏维生素D会妨碍钙、磷在人体骨质中的正常沉着和储存,是人体骨骼中的钙大量流失,导致骨质疏松、骨骼萎缩、关节疼痛。著名的骨痛病(日本人食用含高镉稻米引起震惊世界的"痛痛病")就是慢性镉中毒的后果。 此外镉过量对人体肺、肝、睾丸、脑、骨胳、血液均有影响,镉中毒还有致癌、致畸等毒性作用,甚至致死。例如肺障碍病、肾动能不良(最常见)、生殖影响(生女不生男)等等。 | 由于肾脏的损伤是最常发生,标准规定镉在饮用水中的限值为0.00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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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铬(六价) | 铬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大多数地表水含铬为1~10μg/L L。水中铬以六价和三价两种价态出现,其中六价铬毒性较强,是三价铬的100倍。水中铬升高的主要原因工业废水,冶金、耐火材料、化工、电镀、制革等工业废料。 | 铬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人对铬的总摄入量中食物占93~98%,水占1.9~7%,一般认为0.05mg/L的铬不会对人体健康带来威胁。而饮用被含铬工业废水污染水,可致腹部不适及腹泻等中毒症状。六价铬的毒性远大于三价铬,六价铬的毒性是由它的氧化性引起,常接触六价铬化物的人基因突变发生率增加。经呼吸道摄入的六价铬是具有致癌的,特别是肺肿瘤。 | 标准规定饮水中铬的限值为0.05mg/L。 | |
4、铅 | 饮用水中铅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工业污染物及废水任意排放,含铅燃料和治炼铅的废气中的铅经雨水冲刷污染地表水,含铅废水的排放污染地表水,造成水体铅污染;二是传统水龙头制造工艺造成的饮水污染,管网中(如PVC管)含铅化合物渗出,导致饮用水中铅上升。 | 铅可以通过三个途径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皮肤或黏膜(某些化妆品含铅)。如果机体吸收的铅过多,就可能导致铅中毒。铅中毒的主要表现为精神萎靡、口有金属味、食欲差、牙龈“铅线”、四肢无力、贫血、腹部绞痛、肝脏肿大,重者可出现头痛、恶心、呕吐、手足下垂、肢体麻痹、抽搐、昏迷、惊厥等。铅污染还可引起贫血,骨组织和牙齿受到损害并分别导致身材矮小和牙齿损伤,精子数减少,四肢神经损伤,肌肉发育不正常,血液中铅含量高还可导致血压升高。 | 标准规定铅在饮水中的限值为0.01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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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汞 | 在天然水中的汞浓度低于0.5μg/L,可以说汞在水中几乎不存在。仪表厂、食盐电解、贵金属冶炼、温度计、军工等工业废水中可能存在汞,汞是我国公布的优先控制污染物之一,也是污水排放的第一类污染物。 | 汞及其化合物属于剧毒物质,可在体内积蓄。进入人体内的无机汞离子可转变为毒性更大的有机汞,由食物链进入人体内,引起全身中毒。汞的毒性作用主要表现为对神经系统和肾脏的损伤,上世纪50年代日本的水俣病就是典型的由工业污水大量排放,当地人食鱼引起汞中毒的神经系统病,表现为四肢麻痹、失去知觉、甚至死亡。无论是有机汞和无机汞,均引起相同终点的症状和体征。 | 标准规定汞在生活饮用水中的限值为0.001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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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硒
| 天然水、矿泉水中均含有各种价态的硒存在,一些富硒地区地下水高达6000μg/L;工业废水中也含有各种价态的硒。 | 硒是人体中必不可少的微量元素。硒的生物效应也依次出现“缺乏、适量、过量(中毒)”的递变。硒缺乏可能是克山病(地方性心肌病)以及大骨节病发生的一种因素,当硒摄入过多时又可发生硒中毒,如脱发、脱甲、感觉迟钝、四肢瘫痪,甚至死亡。 严重缺硒会导致肝坏死,心肌损坏、扩张性心肌炎、冠心病、克山病、大骨关节病、溶血性贫血、胃癌、肝癌、结肠癌机胰腺癌等病症。食入适量的硒可降低前列腺炎、肺癌、乳腺癌等癌症的发病率。硒是红细胞中抗氧化剂的重要部分,可促使抗氧化剂有效的将人体内的过氧化氢转变为水。 但过量的硒会影响人体对锰的吸收,导致锰在人体中的含量大幅减少,从而出现类似砷中毒的症状,尤其肝肾损害非常严重。硒化物比硒毒性更大 ,可溶性硒盐毒性最高。 | 标准规定硒的限值为0.01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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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氰化物
| 水源受炼焦、电镀、选矿、冶炼等工业废水污染时,往往含有大量的氰化物。
| 简单的氰化物经口、呼吸道或皮肤进入人体,极易被人体吸收。氰化物进入胃内,在胃酸的作用下,能立即水解为氰氢酸而被吸收,进入血液。少量氰化物经消化道长期进入人体,会引起慢性毒害。这可能是由于神经系统发生细胞退行性变化所致。长期饮用受氰污染(含氰0.14毫克/升)的地下水,出现头痛、头晕、心悸等症状,并且甲状腺肿发生率显著上升,可能是由于体内长期蓄积硫氰化物所致。因为硫氰化物能妨碍甲状腺素的合成,影响甲状腺的功能,导致甲状腺代偿性肥大。 | 标准规定氰化物的限值为0.05mg/L。 | |
注:本表限值均参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