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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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布点原则
采样点位的数量根据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要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原则上小于50m2的房间应设1~3个点;50~100m2设3~5个点;100m2以上至少设5个点。
4.2 布点方式
多点采样时应按对角线或梅花式均匀布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m,离门窗距离应大于1m。
4.3 采样点的高度
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一致,一般相对高度0.5~1.5m之间。也可根据房间的使用功能,人群的高低以及在房间立、坐或卧时间的长短,来选择采样高度。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4.4 采样时间及频次
经装修的室内环境,采样应在装修完成7d以后进行。一般建议在使用前采样监测。年平均浓度至少连续或间隔采样3个月,日平均浓度至少连续或间隔采样18h;8h平均浓度至少连续或间隔采样6h;1h平均浓度至少连续或间隔采样45min。
4.5 封闭时间
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2h后进行。对于采用集中空调的室内环境,空调应正常运转。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现场情况及要求而定。
4.6 采样方法
具体采样方法应按各污染物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方法和操作步骤进行。要求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值的参数,可以先做筛选采样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标准值要求,为达标;若筛选采样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值要求,必须按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值的要求,用累积采样检验结果评价。氡的采样方法按附录N要求执行。
4.6.1 筛选法采样
在满足4.5要求的条件下,采样时关闭门窗,一般至少采样45min;采用瞬时采样法时,一般采样间隔时间为10~15min, 每个点位应至少采集3次样品,每次的采样量大致相同,其监测结果的平均值做为该点位的小时均值。
4.6.2 累积法采样
按4.6.1采样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必须采用累积法(按年平均值、日平均值、8h平均值)的要求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