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21-56572786 13816130886
CMA室内空气检测-汽车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装修甲醛污染检测-室内甲醛检测 测甲醛 水质检测 洁净室检测
上海市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电 话:021-56572786邮 编:200030Email:hrcoo@hrcoo.com网 址:www.hrcoo.com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的面积设置:
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时,设1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50~100㎡,设2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大于100㎡时,设3~5个检测点。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采样点的数量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现场情况而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水平。
原则上小于50㎡的房间应设1~3个点;
50~100㎡设3~5个点;
100㎡以上至少设5个点。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m。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0.5~1.5m之间。